有的孕妇从怀孕一开始就有一个念头:“生孩子时一定要做剖宫产”。尽管产前检查时,医生并没有发现母体、产道和胎儿有什么异常,并已决定可以自然分娩,但产妇及家属在分娩时仍反复要求剖宫产。我们认为这种想法,不但使医生为难,对产妇自己更为不利,因此是不合适的,甚至是无理的。
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,首先要有一个目的,然后再考虑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,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,以取得成功。生孩子也一样。生孩子是个目的,用什么方式,采取什么方法最好,事先医生已经做了检查和充分估计。如果检查后,预计产道分娩确有困难,或对母婴不利,就要决定剖宫产。我们把这种决定,叫做剖宫产的指征或适应证。反之,没有手术指征的不能轻率决定手术。有的孕妇根本没有手术指征,只是避免阵痛之苦,或偏信别人的话“手术没啥,上大医院做,很安全”,就轻率地要求医生给做手术,是很不适当的。须知手术是有一定危险的,有时会带来不良后果和后遗症,造成远期影响。了解到这些,如果已经决定能够自然分娩,就应与医生合作,安心待产。当然在分娩的过程中,也可能发生异常情况,需要剖宫产来结束分娩,那时,有了手术指征,自我就非手术不可了。所以手术与否,需要医生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。
